特殊销售方式下如何确定增值税销售额?
一、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销售方式 | 税务处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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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 折扣额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要求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 | ①目的:促销②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赠送他人” 处理,实物价款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 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 目的: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 |
销售折让 | 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 目的:保证商业信誉,对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 |
二、以旧换新销售:
1. 一般货物:按 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因为 旧货价格与新货价格比相差大。
2、金银首饰:按 实际收到价款转换为不含税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扣减旧货收购价格)。因为 旧金银价格与新金银价格比相差不大。
三、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 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四、以物易物销售:
双方均作 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双方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包装物押金处理:
1. 包装物押金一般 具有返还性,不同于包装物租金(不返还)。
2. 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 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因 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 并入销售额征税。
A、“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 1 年为期限。
B、逾期包装物 押金为含税收入,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的税率、换算成不含税价款再并入销售额。
3.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
A、 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
B、 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六、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
1. 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销售额为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 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销售额为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七、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 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1、不得扣减利息支出。
2、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 90 天内发生的 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 缴纳增值税, 自结息日起 90 天后发生的 应收未收利息暂 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3、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八、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九、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
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 委托方按规定享受 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行可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