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利的派知发,按股票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资本公积转增,二是留存收益分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
借:资本公积--股本道溢价
贷:股本
二、留存收益分派
1、以盈余公积分派
借:盈余公积
贷:股本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以未分配利润分派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需要说明的是,以留存收益分派股票股利,如果是按股票面值(版1元)做为分派基础的,则分派股票股利的金额与"股本"入账金额相等,无需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果不是按股票面值,而是按其他价格基础,如股票市价,做为分派基础的,则分派股票股利的金额与"股本"入账金额不相等,差额计入"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另外,派发股票股利,不涉及现金的收付,不形成负债,因此,不涉及"应付股利"科目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