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红冲”处理。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具体办理流程
第一步:
登录进入开票系统,点击发票填开,再点击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填开。

第二步:
页面弹出发票号码确认,点击确认。

第三步:
进入电子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

第四步:
页面弹出发票号码填写界面,输入错误发票的代码、号码两次。

第五步:
填写好错误的发票代码和号码之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
页面弹出错误发票的内容,点击查看发票明细,核对发票内容,然后点确定。

第七步:
点确定后,页面会弹出一张负数发票,点保存,原错误的电子发票即被冲红了。

第八步:
页面弹出继续开具电子发票,点确认,重新开具一张正确的电子普通发票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