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股公司分红怎么做账?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优惠政策事项管理规程》的通知》(沪地税所〔2013〕11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的收益;
二、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部分视同股息所得的收益,作为企业增加股权投资计税基础;
那么,如果是入股企业分配红利,则可以这样做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记"利润分配"科目,因此会减少未分配利润,从而可能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如果是税后股息红利,做: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分红收入,本身性质上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但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