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认定时研发费用投入比例如何计算?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注:
1、研发费用投入比例=近三年研发投入之和/近三年销售收入之和
2、参考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增加了科技人员的五险一金、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3、研究开发费用中其他费用占比上限调整为20%(原指引为10%)。
4、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