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货物发出时计入发出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在库商品
收到货款(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先有销项后有进项,销售代销货物不确认收入,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转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转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6、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职工薪酬/无形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