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在销售商品后,是如何确认这商品已经销售出去了呢,是有没有付款,有没有拖欠款项,当然也有一系列的确认条件,当满足这些收入确认条件后,我们就能确认收入并结转有关的销售成本,那销售确认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写呢?
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如果符合收入准则所规定的五项确认条件的,企业应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售价×适用税率)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