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初学财务的人,对于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总是分不清,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二者究竟是什么。
大家知道,银行汇票是货币资金的一种,是属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之外的其他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在会计核算时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这样一来我们就应该知道,银行汇票首先是属于货币资金的,位于资产负债表首项,说明了其流动性很强。银行汇票的本质是现金等价物,由出票银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还有一点,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一个月。而且,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银行不予受理。这一点,对银行承兑汇票是不适用的。
而银行承兑汇票则不同,我们先来回顾一下。
银行承兑汇票是属于应收款项的。是一种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即出票人)签发,由承兑银行承兑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是在6个月之内的。提示付款期限在票据到期日起10日内。这个特点,银行汇票没有。
同时,商业汇票因为可以在未到期时申请贴现,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它是一种短期融资工具。正因为是一种融资工具,所以企业在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其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手续费。如果到期,付款人未存足票款,承兑银行除了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还会对出票人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息。因为这种情况相当于付款人的在用银行贷款还款给持票人。
在会计核算时,如果是付款方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计入的科目为“应付票据”,如果是收款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计入的科目则是“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大家看看在资产负债表的什么位置,是在货币资金的下面,应收账款的上面列项,这也就说明,应收票据的流动性比应收账款要好,但是比起货币资金来说就差了一些。既然银行汇票和和应收票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不同项目,这就说明它们不是同一种资产。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我们要按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并设置“应收(付)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票据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或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