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支票发生效用的使用期限。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若客户开出的现金支票超过付款期,开户银行不能受理;现金支票的权力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现金支票指的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现金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正面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在银行开立可以使用现金收付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对符合规定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委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
填写现金支票有什么要求
1、必须使用钢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按支票排定的号码顺序填写书写要认真,不能潦草,也不能用蓝墨水,更不能用红墨水填写;
2、签发日期应填写实际出票日期,不得补填或预填日期;
3、收款人名称填写应与预留印鉴名称保持一致;
4、大小写金额必须按规定书写,如有错误,不得更改,须作废重填;
5、用途栏应填清真实用途;
6、签章不能缺漏,必须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
7、支票背面要由取款单位或取款人背书(即签章),并核对无误后送交给银行结算柜,然后银行发牌作为取款对号的证明,到出纳柜对号取款;
8、取款时要按支票上填写的金额当面清点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