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利息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息,实际合同利息可在基准利息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息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息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
贷款利息收入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应付利息--xx银行
2、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xx银行
货:银行存款
注:新会计准则中,计提利息已不在预提费用中核算,而是在应付利息中。
贷款利息的计算:
1、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定期结息是指银行在每月或每季度末月20日营业终了时,根据贷款科目余额表计算累计贷款积数(贷款积数计算方法与存款积数计息方法相同),登记贷款计息科目积数表,按规定的利息计算利息。定期结息的计息天数按日历天数,有一天算一天,全年按365天或366天计算。算头不算尾,即从贷出的那一天算起,至还款的那一天止。在结息日计算时应包括结息日。
其公式为贷款利息=累计贷款计息积数×日利息
2、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它是指银行应在借款单位还款时,按放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贷款天数,计算贷款利息。贷款满年的按年计算,满月的按月计算,整年(月)又有零头数可全部化成天数计算。整年按360天,整月按30天计算,零头有一天算一天。
其计算公式为: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天数×日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