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违约金是计入到营业外收入科目中,营业外收入属于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盘盈利得(仅限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盘盈)、捐赠利得、罚款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和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支付违约金的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案例:收到对方交来的违约金100,000元,支票一张。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000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并用。
1.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2.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