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光对企业的发展大力支持,对它们有税收方面有优惠政策,对农产品也有优惠的政策,比如像自种自销的农产品是免税的,如果是购买了免税的农产品再销售,这样虽不能免税,但是也有一些优惠政策。
农产品因为免税的比征税的多,所以有一个专门的“征税范围”进行反向列举。大家详细可以看那个文件: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自产”圈起来要考,外购再销售的,加工完仍属于免税名单上的农产品,这些情况一般都是不能免销项税的,有特殊政策的可以免。
1.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2.制种企业在下面两种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之列免征增值税。
(1)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3.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5.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免征增值税。
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免征增值税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大豆免征增值税,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只有以下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
(2)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3)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3.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他们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4.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他们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部分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部分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