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的核算内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二、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三)生产经营领用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原材料领用计算方法
原材料领用计价的方法有不同方法,各有各的优缺点,现实中权衡并选择一种计价方法:
(一)先进先出法
1、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并根据这种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
2、优缺点:优点:是使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单价以调整当期利润。
缺点:是计价工作比较繁琐,特别对于存货进出业务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而且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
(二)加权平均法
1、加权平均法也叫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收入全部存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收入全部存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的和,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成本和库存成本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2、优缺点:优点:采用加权平均法,考虑了不同批次进货的数量及单价,计算结果比较均衡;存货加权平均单价于期末一次计算,平时只记发出存货数量,不记发出存货单价和金额,可以减少日常核算工作量。
缺点: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和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日常管理。
(三)移动加权平均法。
1、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货数量加原有存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移动平均法与加权平均法的计算原理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加权平均法一个月计算一次单位成本,而移动平均法每收进一次存货,就计算一次单位成本。
2、优缺点优点:采用移动平均法,能够随时反映发出存货和库存存货的成本,有利于存货的日常管理,而且计算的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
缺点:由于每收进一次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因而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四)个别计价法。
1、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或分批实际法,是通过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每批(次)存货发出成本=该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
收入时的实际单位成本
2、优缺点:优点: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准确、合理。
缺点:但在具体操作中,必须对存货的收、发、存逐批认定,因而工作量大,难度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