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票据去纸质化的发展,纸质票据在票据市场中的占比也日益减少,但是还是有不少的纸质票据在票据市场中流通的。因此,对于纸质承兑汇票的相关操作有一定的了解的。
那么,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何托收?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流程:
持票人凭汇票委托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应填制托收凭证(一式五联,在第二联的“收款人签章”加盖印鉴章),在“托收款凭据名称”栏注明“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汇票号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开户行。
[温馨提示]具体请以开户行要求和实际办理时为准。
纸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
(一)收款人到收款人开户行提交商业承兑汇票第二联及托收凭证,经办员审核无误后按委托收款的流程办理。若未经背书转让,托收凭证上的收款人名称应与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名称一致;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可与票面记载的开户行名称和账号不同,但托收凭证上填制的开户行应与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开户行为同系统的银行。
(二)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托收凭证及汇票后进行审核,无误后打印“委托收款通知书”,并通知付款人来行,将托收凭证第五联交付款人。
(三)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四)若付款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时,经办员填制三联“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加盖柜面业务专用章后,将第二、三联通知书随第四联托收凭证及汇票退回托收行,同时应向付款人收取相应的邮寄费。
(五)若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提出拒绝付款证明,柜员收到付款人填制的四联拒付理由书和第五联托收凭证及附属单据进行审核再寄出。
综上所述,就是纸质承兑汇票的到期托收的具体操作,希望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