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拟通过毛利作为中间环节,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结合在一起。
首先做如下假设,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购进货物均有发票,均能抵扣。
推导如下:
一、关于企业所得税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及其他-企业所得税
=毛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及其他—所得税
则:毛利=净利润+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及其他 (1)
二、关于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期初留抵
=收入*税率-成本*税率-期初留抵
=毛利*税率-期初留抵
则:毛利=(应交增值税+期初留抵)/税率 (2)
三、将(1)、(2)式合并
净利润+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及其他
=(应交增值税+期初留抵)/增值税税率
至此,以毛利为纽带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连接在一起,在一个公式中统一规划。
四、将增值税公式进一步变形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期初留抵
=收入*税率-成本*税率-期初留抵 (3)
由于:销售成本=期初库存+本月购进-期末库存,
推出:期初库存+本月购进=销售成本+期末库存 (4)
将(4)代入(3)
得到:=销售收入*税率-(销售成本+期末库存)*税率
=(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税率-期末库存*税率
=毛利*税率-期末库存*税率 (5)
将(1)、(5)合并,
净利润+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及其他=毛利*税率-期末库存*增值税税率
从上述变形公式中可以看出: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有很强的相关关系,一方面存在着各税种对于一些业务处理的不同存在差异,而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毛利这个纽带联结起来,给资金、存货、税负等方面筹划提供参考,很适合各企业以次为基点开展税收筹划,并进行存货和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