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公司账户是不能随便向个人账户转账的,但公司账户转私人账户并不一定全都违法,以下这8种情况就允许公户转私户,大家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允许公户转私户的8种情况
情况1:
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0万元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逐一通过银行代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甲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的义务。
情况2:
甲属于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定期会将扣除费用、缴纳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情况3:
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万元打给业务员用于出差的备用金,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情况4:
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100万元打给股东个人,这100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20%股息红利个税后的分红所得。
情况5:
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授课老师的讲课费10万元,转入老师个人卡中,这10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后的税后报酬。
情况6:
甲有限公司向个人采购一批物品,金额20万元,取得了自然人在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20万元货款转入自然人的个人卡中。
情况7:
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10万元转入刘总个人卡中,这10万元用来偿还之前公司向个人的借款。
情况8:
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8万元转入王某个人卡中,这8万元用来支付王某的违约金、赔偿金。
二、法律依据
参考1: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4、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5、个人贷款转存。
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7、继承、赠与款项。
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9、纳税退还。
10、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11、其他合法款项。
参考2: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参考3:
为推动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rmbgl@pbc.gov.cn。
2、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邮政编码:10080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
征求意见稿指出,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三、公户转私户的注意事项
1、对公账户转账最好是公对公转,要么是公账转法人或者股东的私人账户,其他人的私人账户不建议用公账直接转,这样容易出现账户的数据混乱,一般走公账的钱都是要进行做账报税的,银行都是有数据的,所有为了公司的税务问题最好是公对公转账。
2、如果是公司销售的货物,而将货款直接转入个人(含股东)账户,这就出现了资金的异常流向。税务机关需要进一步核查看是否存在问题。就会计规定而言这也是不正常的,因为公司既应对外负责,还应该对内(其他股东及员工)负责、对债权人负责,如果资金流异常,极异形成资金账外循环或资金流失,那么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及经营。
3、可以用转账支票,对个人姓名,到银行填写进账单就可以了。个人账户可以是任何一个银行的,不过,跨行需要收手续费。另外,转账金额是受限的,各个银行的限额都不同。
4、对公账户可以转入私人账户,但需要满足条件。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