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条的规定,职工薪酬包括工会经费和职⼯教育经费。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计提工会经费,按照人员所在岗位: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拨缴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工会经费全额拨缴按比例返还如何会计处理?现行政策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向工会组织拨缴,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上级工会组织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或7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建会筹备金全额向上级工会组织拨缴,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在规定时间内成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或7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在规定时间内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以前缴纳的工会建会筹备金不再返还。
企业工会也是一个法人单位,部分企业工会也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存款户(一般是大中型企业的工会),而大部分中小企业工会则没有开立基本存款户。当地总工会收到缴纳的工会经费后,会按规定的比例向企业工会进行返还。对于地方总工会组织返还给企业的工会经费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因为总工会按照一定比例将工会经费返还给企业,其返还对象是企业的工会组织,并不是给企业的,且是作为企业工会的活动经费,属于专款专用,并按要求转至企业工会的账户。
另外,在返还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上,如果企业专门设立了工会组织,并且单独核算,则返还的工会经费资金应当直接转为企业工会组织的收入,工会单独进行核算;如果企业工会在银行独立开立了基本存款户,则会直接返还到工会账户中;如果企业工会未开立单独的账户,则返还到企业账户。如果返还到工会账户,则是由企业工会进行会计核算,企业财务部门不需要会计处理。如果是返还到企业账户,相当于是企业代管工会的经费,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企业若发生了工会活动经费可以直接从“其他应付款”中支付。即使返还在企业账户,也不属于企业应税收入,无需进行纳税调整,但同时企业工会开展活动使用工会经费时其支出也不得在税前扣除。
分级拨缴方式,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后,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或30%)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留成部分(一般为60%或70%)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取得本单位基层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应取得拨缴款收据(《工会专用结算凭证(行政拨缴工会经费缴款书)》)或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凭据,按不超出计税工资的的部分,准予扣除。
个人缴纳工会会员费用是否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工会经费是单位交的,按工资总额的2%,个人不需要交,但如果单位成立工会,作为会员,是要并交会费的。加入工会的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标准一般为本人工资的0.5%每月。企业收取会员会费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在个人所得税上,对个人缴纳的工会会员费费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免税所得,也不属于第六条允许减除的费用。所以个人缴纳的工会会员费不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会员活动费、职工活动费、工会业务费、其他支出等。在实务中,从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费用,比如慰问费是否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从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