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将自产产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企业员工是一件很常见的业务,那么到底怎么做会计处理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今天小编统一为大家讲解一下吧!
企业用自产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的账务处理问题
企业用自产的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类产品售价×数量×税率)
库存商品(成本价×数量)
该项业务实际上并没有发生销售,因此不需作收入分录,不需开具销售发票,也不需在损益表中反映。
然后就是很重要的一个知识点,用自产产品发放职工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一点一定要记住!
为了大家更好的学习,下面来看一个例题。
甲公司2018年12月份经营效益比较好,经过公司高层领导决定,向员工发放一些福利,发放的福利为公司自产的产品,该种产品的成本价为500元每件,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售价为600元每件,本次发放福利共计产品100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100*17%
库存商品
关于自产产品用作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问题就讲到这里,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提出,相信通过本文的讲解和案例分析,大家已经会处理这种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