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的初始计量虽然以成本入账,但存货进入企业后可能发生毁损、陈旧或价格下跌等情况,因此,存货的价值并不一定按成本记录,而是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以及估计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当存货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可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表明存货可能发生损失,应在存货销售之前确认这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减少存货的账面价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和转销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登记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和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时,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企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当一并转出,同时调整销售成本,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例
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A商品的账面余额(成本)为100000元。由于市场价格下跌,预计可变现净值为80000元,由此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0000(100000-80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000
预计2019年6月30日,A商品的账面余额(成本)为100000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0000元。由于市场价格有所上升,使得A商品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95000元,应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5000([10000-95000]-20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 15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