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出保证金会计分录怎么写?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存出保证金在"其他货币资金---存出保证金"科目核算
存出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存出保证金科目可按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存出保证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应收分保账款"等科目;减少或收回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其他货币资金---存出保证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存入保证金的会计处理
(1)收到"存入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贷:存入保证金
(2)退还"存入保证金":
借:存入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存入保证金"是核算企业(金融)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如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担保保证金等。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返还的保证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接受存入但尚未返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