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原则及会计分录
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原则
1.初始成本的认定
①初始入账成本=买价 - 已宣告而未发放的股利+ 交易费用;
②类似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持有期间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4.此类投资 不认定减值损失。
5.此类投资处置的利得或损失归入留存收益。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一般会计分录
1.取得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2.被投资方分红时投资方的会计处理
①被投资方宣告分红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②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3.期末公允价值波动时的会计处理
①增值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
②贬值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出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 (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