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新建一个火电厂。建造的火电厂由3个单项工程组成,包括建造发电车间、冷却塔以及安装发电设备。2×19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该项目出包给乙公司承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建造发电车间的价款为500万元,建造冷却塔的价款为300万元,安装发电设备需支付安装费用50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款,工程为包工包料,安装发电设备也选择一般计税)建造期间发生的有关事项如下:
(1)2×19年2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预付10%备料款80万元,其中发电车间50万元,冷却塔30万元。
借:预付账款 80
贷:银行存款 80
(2)2×19年8月2日,建造发电车间和冷却塔的工程进度达到50%,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4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发电车间价款为250万元,进项税额为22.5万元,冷却塔价款为150万元,进项税额为150*0.09=13.5万元,甲公司抵扣了预付备料款后,将余款用银行存款付讫。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冷却塔) 150
——建筑工程(发电车间) 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6
贷:银行存款 356
预付账款 80
(3)2×19年10月8日,甲公司购入需安装的发电设备,价款总计3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50*0.13=45.5万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发电设备已入库。
借:工程物资——发电设备 3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5.5
贷:银行存款 395.5
(4)2×20年3月10日,建筑工程主体已完工,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4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发电车间价款为250万元,进项税额为250*0.09=22.5万元,冷却塔价款为150万元,进项税额为150*0.09=13.5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期限3个月的商业票据。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冷却塔) 150
——建筑工程(发电车间) 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6
贷:应付票据 436
(5)2×20年4月1日,甲公司将发电设备运抵现场,交乙公司安装。
借: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发电设备) 350
贷:工程物资——发电设备 350
(6)2×20年5月10日,发电设备安装到位,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设备安装价款结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50万元,进项税额为50*0.09=4.5万元,款项已支付。
借: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发电设备)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5
贷:银行存款 54.5
(7)工程项目发生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公证费、监理费共计29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已用银行存款付讫。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29
贷:银行存款 29
(8)2×20年5月,进行负荷联合试车领用本企业材料10万元,发生其他试车费用5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试车期间取得发电收入2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15
贷:原材料 10
银行存款 5
借:银行存款 20
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20
(9)2×20年6月30日,完成试车,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待摊支出分配率=(29+15-20)÷(发电车间500+冷却塔300+发电设备50+发电设备350)×100%=24÷1 200×100%=2%
发电车间应分配的待摊支出=500×2%=10(万元)
冷却塔应分配的待摊支出=300×2%=6(万元)
发电设备应分配的待摊支出=(50+350)×2%=8(万元)
结转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发电车间) 10
——建筑工程(冷却塔) 6
——在安装设备(发电设备) 8
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24
计算已完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
发电车间的成本=500+10=510(万元)
冷却塔的成本=300+6=306(万元)
发电设备的成本=(350+50)+8=408(万元)
借:固定资产——发电车间 510
——冷却塔 306
——发电设备 408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发电车间) 510
——建筑工程(冷却塔) 306
——在安装设备(发电设备) 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