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有的权利不同
带追索权的票据进行贴现以后,如果出现了到期不能兑现的情况,那么票据现在的持有人可以向票据的转让人追偿。而不带追索权的票据,在贴现以后即使到期不能兑付,也不能向自己的前手追偿。
2、承担风险不同
带追索权的票据承担的风险,要比不带追索权的票据小得多。带追索权的票据即使贴现以后,前手依然需要为这个票据的兑现进行背书。而不带追溯权的票据,一旦交易完成,票据的前手对于后手,不再具有承担不能兑付的责任。
3、财务处理不同
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时,其实就是相当于票据持有人,把票据当作质押物质押给了银行,而银行提供了相应金额的贷款。这个时候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实际贴现时的财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相当于从银行获得贷款)
票据到期承兑无误后的财务处理: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相当于用钱归还了贷款)
不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时,就是说持票人直接把自己收款的权利转让给了银行。这个票据代表的权利,不管银行是不是能按期收回来,和原来的票据持有人,都没有关系了。这个时候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相当于把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了银行)
例如:甲从乙处获得了应收票据,但是甲现在急需现金。为了获得现金,甲可以选择拿应收票据到银行贴现。这个时候,甲就会有两种选择,即票据带追索权还是不带追索权。
但是,如果带追索权,甲可以获得的资金肯定会更多,产生的财务费用也会更少一些。但是,一般贴现的票据带有了追索权,就意味着企业自己还是需要承担不能受到账款的风险。
如果不带追索权,甲可以获得资金肯定就会少一些,当然产生的财务费用也会更多。不过,由于票据贴现的时候,不带有追索权,也就意味着票据潜在的风险也随着转移给了银行。所以,企业在实际选择时,也是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