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事业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可以这样处理:
1、收到财政部门的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2、如果是上级单位拨付的非财政拨款,则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在我国传统的预算体制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下,该资金也称为经费,收到的该笔资金称为拨入经费。
专项资金支出时怎么做会计分录?
银行的扣贷票据做冲短期借款。收入有专项收入,支出有专项支出。支付未完工交付使用减少在建工程,增加固定资产,减少专项收入。
专项资金支出即专项支出,它是指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且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为了核算各种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事业单位应该设置“专款支出”账户。该账户属于支出类账户,借方登记单位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实际开支的料、工等费用,贷方登记专款资金支出收回数。
平时,借方余额反映专款支出的累计数。该账户应按专款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借记“专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项目完成,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人专款”科目,贷记“专款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