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新办生产企业,我们在建厂房的同时在厂房之间建有绿化工程。该绿化工程可以按固定资产入账吗?
【答】:《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也就是说,新准则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义时取消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另外,新准则还明确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你公司绿化工程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单独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尽量不要归集到房屋中,那要缴房产税。
一般来说,固定资产的特征有哪些呢?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