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账必须逐月进行,上月未结账则不允许结本月的账。
关于月末结账
月末结账的时点一般都是自然月末,会计的相关法规也是如此规定的,但实践中也有些单位因为自身的业务量比较大,自己定义结账日,如以每月25日为结账日等。
自定义结账时,存在以下问题:
1、与税务不同步,增加不必要的税务风险。税法是按自然月来定义税务期间的,会计期间如果与税法不一致,按规定就要将税务报表按税务期间进行调整,导致工作难度比较高,而且会给税务核查造成困难,加大了税务风险;
2、增加因为自定义结账日产生的结账数据时点不一致的风险。在实务中很多财务数据是来自非财务部门的,由非专业的财务人员提供,对于自定义结账日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往往造成数据不准确;
3、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管理。有些财务基础比较好的的企业可能会规定结账日后到下月一日前运用不开具发票等手段来减少差异,规避税务风险,但这样做对企业的经营是不利的。
如果自定义结账日,应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并尽量做到:
1、成本费用按自定义结账日,现金、银行、收入按自然月末结账;
2、年末对按正常月末结账产生的差异进行调整,减少应自定义结账日带来的税务风险及财务数据不准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