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补税时确实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滞纳金,不过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实际上,只有在确认企业行为存在过错时,才需要补缴滞纳金。如果企业能够证明自己存在合理理由,企业即可主张免除缴纳滞纳金的责任。
那么,企业该如何证明自己存在合理理由呢?根据相关法规,企业需要提供具体的材料证据,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述。具体而言,一方面可以提交与销售行为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不同环节的出口协议、发票、托运单、报关单等文件;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与税务处理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税务机关的书面证明、律师意见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申述时,企业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企业必须充分准备证明材料,对于证据材料的重要意义也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其次,在向税务机关提供证据材料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易于税务机关进行了解。此外,企业还应该对申述过程中的细节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足够的思考,以便更加合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综上所述,对于根据已退税的发票失控补税需加交滞纳金的问题,答案并不是一定的。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申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由税务机关进行判断。因此,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该提高警惕,遵守税法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