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会计分录怎么写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本文数豆子就针对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会计分录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会计分录怎么写?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那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最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金融企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时,应按《公司法》的规定,按税后利润(即当期实现的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而不应当按当期可供分配的利润计提.
【例】E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为500000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经股东大会批准,E股份有限公司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E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500000
本年提取盈余公积金额=5000000×10%=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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