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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冰箱不销售作为赠品可以抵扣吗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3-06-02

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只有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服务,才可以作为抵扣项目。因此,如果作为赠品的东西不是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服务,那么就不能作为抵扣项目了。

其次,如果作为赠品的东西是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服务,那么是否可以抵扣呢?这就要看这个赠品的性质了。如果赠品的性质是纳税人自用或者赠送给非纳税人的,那么不能作为抵扣项目。只有当赠品的性质是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出售货物的,才可以作为抵扣项目。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购买了一台5000元的冰箱,再送一个价值200元的微波炉不销售作为赠品。如果这个微波炉是你自用或者送给非纳税人的,那么不能作为抵扣项目。如果这个微波炉是你的店铺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出售货物的,那么可以将这个微波炉作为抵扣项目,从而降低你的应纳税额。

当然,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之外,还有一种例外,就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个公告,赠品单价在20元及以下的,可以当做成本费用直接列入利润总额计算,不需要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

综上所述,如果你打算将购买冰箱时送的赠品作为抵扣项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赠品性质适合作为抵扣项目,那么就可以减少你的应纳税额。不过,在抵扣时需要注意一些规定,避免违反税法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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