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内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的税前扣除是准许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单位在申报研发费税前扣除时,需要依法进行申报。如果不太了解,也别着急,一起来看看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吧。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不适合哪些?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新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以下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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