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缴纳的税费会计人员怎么处理,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内容,如果不太了解,也别着急,一起来看看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吧。
无需缴纳的税费会计人员怎么处理?
答:根据财税〔2013〕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时间范围如下:免征时间为2013年8月1日开始。免征范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取得销售收入正常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在达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以上就是关于无需缴纳的税费会计人员怎么处理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无需缴纳的税费处理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会计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