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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间的在建工程是否摊销?
新准则下,由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与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不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应用指南规定,不再转入固定资产价值,而是始终留在无形资产科目中,并按权证年限摊销。
根据6号准则第17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是从事建造活动的基本前提,因此该期间内的土地使用权摊销也就是相关房屋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必要、合理的支出。因此,相关房屋建筑物的建造期间内,所占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可以计入房屋建筑物的建造成本中。房屋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的摊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处理。
在建工程期间发生的费用怎么摊销?
如果你适用企业会计制度,先在“长期待摊费用”归集,待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记入当期损益,一般记入管理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如果你适用新会计准则,在发生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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