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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加盟费没有使用期限还要摊销吗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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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加盟费没有使用期限还要摊销吗

答:餐饮加盟费没有使用期限还要摊销吗?需要摊销。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四)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餐饮加盟费没有使用期限还要摊销吗?相关阅读拓展:餐饮行业固定资产的摊销期限是多少年?

答:《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确定的折旧年限等于或大于税法规定年限的,折旧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企业确定的折旧年限少于税法规定年限的,比按税法计算多计提的折旧应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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