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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0-09-03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区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款。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数豆子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取得销售收入正常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月末或季末时不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的免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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