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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账务处理

分类:会计实务发表于: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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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账务处理

①收取转让款: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②结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金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③计提相关税费: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④结转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或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政策依据:

在税收政策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如果该不动产是自建方式取得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也就是全额计税;如果不动产是自建以外的方式取得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也就是差额计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除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外,“差额计税”的账务处理程序有两种: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专栏核算数豆子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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