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中级会计师培训,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讲的不错。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死亡保险合同的设立和转让
每天的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无限的力量,让你成功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通过每天不间断的学习,学习效果更好!以下是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来学!
知识点:死亡保险合同的设立和转让
(1)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
【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
①被保险人明知他人代其签名同意而未表示异议的;
②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的;
③有证据足以认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其他情形
(2)保险单流转和质押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质押。
(3)自杀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如果你对自己复习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没信心,不如选择网校的课程进行学习备考,备考更有保障!我们集结了业内老师,让你备考不走弯路!
以上就是关于九江中级会计师培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