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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知识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的合同。
①违约责任: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②债务人的抗辩权:对于合同债务人可行使的一切抗辩权,可对第三人均可行使;
③增加的费用承担:因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该债务履行的约定必须征得第三人同意。
①违约责任: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②债务人的抗辩权: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一切抗辩,第三人均可行使
③增加的费用: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所增加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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