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免授辅导,正保会计网校应该是中级职称备考的主流网校了。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第二审程序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赶紧跟上!越努力越幸运!中级会计职称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难,用好合适的学习工具,掌握适当的学习方式,坚持下来,你就成功了!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
第二审程序(上诉程序)
(1)前提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注意1】只有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才可以提起上诉。 【注意2】只能对法律规定的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不是所有的判决和裁定都能上诉)。 (2)上诉期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3)二审判决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注意】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重审相当于一审)
以上就是关于中级会计免授辅导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