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会计中级职称辅导班,中华的老师讲起来课都很有自己的一套。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的延长
新教材知识点: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特殊情况而予以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的规定,只能对3年的普通时效期间适用。
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应只适用于长期时效期间。
特殊情况是指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具体由人民法院判定;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这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一种自由裁量权。
【例题·多选题】(卷II)王某借给李某5万元。约定的还款期间届满后,李某未还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
A.李某向王某请求延期还款
B.王某要求李某还款
C.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
D.李某向王某还款1万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选项AD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选项B属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选项C属于权利人提起诉讼。
以上是关于珠海会计中级职称辅导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