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呼和浩特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班

分类:初级会计职称培训
发表于:2021-11-11
试听课程
热门课程

呼和浩特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班,中华初级视频课程很受欢迎。

初会《经济法》预习考点: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给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的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高频考点之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希望大家认真备考,顺利上岸!更多经济法考点请查看>>>预习考点第六章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五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考点一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一)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契税和土地增值税都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属转移的情形,但是契税由承受方缴纳、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方缴纳。

(二)征税范围

1. 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 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只包括:

① 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其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② 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

2.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企业改制重组

① 企业发生整体改建的,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②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③ 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④ 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⑤ 上述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2)房地产的“交换” VS “出租”

① 房地产交换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房地产的出租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②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3)房地产的“抵押” VS“抵债”

① 对于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② 若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从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的,应列入土地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4)合作建房

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5)房地产代建

房地产代建行为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性质收入,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6)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产生的评估增值,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7)房地产开发企业

①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

(8)自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3. 其他税收减免规定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提示】① 普通标准住宅,不包括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

② 对于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这一免税规定。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

A.由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企业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房地产

B.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企业自行转让原房地产

C.企业之间交换房地产

D.企业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权属转移的房地产

【 例题 · 单选题 】

【答案】B

【解析】(1)选项A: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2)选项C:房地产交换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范围,“个

人之间” 互换“自有居住用” 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但企业之间交换房地产没有免税优惠,照章征收土地增值税。(3)选项D: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以上就是关于呼和浩特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初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上一篇:淮安初级会计网上培训 下一篇:长治助理会计师培训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