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赣州初级会计考试培训

分类:初级会计职称培训
发表于:2021-11-11
试听课程
热门课程

赣州初级会计考试培训,初级职称网课培训性价比很高。

初会《经济法》预习考点:关税的征收管理

给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的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关税法律制度的高频考点之关税的征收管理。希望大家认真备考!更多经济法考点请查看>>>预习考点第六章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

考点四 关税的征收管理

(一)关税的征收时间

1. 关税是在货物实际进出境时,即在纳税人按进出口货物通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放行前缴纳。

2.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凭证次日起15日内(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3. 逾期不缴,除依法追缴外,由海关自到期日次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额0.5‰的滞纳金。

(二)税款的退还、补征与追缴

1. 税款的退还

(1)适用情形

① 由于海关误征,多缴纳税款的;

② 海关核准免验的进口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况,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③ 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2)申请期限

纳税人可以从缴纳税款之日起的1年内申请退税,逾期不予受理。

2. 税款的补征和追缴

(1)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非因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违规),海关有权在1年内予以补征;

(2)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因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缴。

(三)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不予放行:

1. 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2. 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3. 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4. 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5. 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以上就是关于赣州初级会计考试培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初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上一篇:河南初级会计师培训 下一篇:阜新助理会计师培训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