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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会《会计实务》预习考点:应交消费税
为方便考生在初级会计师考试教材上市之前完成第一轮预习,整理了《初级会计实务》各章节考点精讲。以下是第三章《负债》第四节的考点整理,考生可结合配套的章节练习完成本章预习。
更多考点回顾>>>预习考点第三章汇总
第三章 《负债》
第四节 应交税费
考点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述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征税方法。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消费税税率。
【注意】消费税是在销售收入中包含的税款,所以称为“价内税”,价内税的特点是会影响企业当期的损益。
(二)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纳的消费税。
1.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①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生产机构时)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库存商品等
②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职工等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主营业务收入等
【注意】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时,看做资产在企业内部的转移。对于消费税视同销售,要计算缴纳消费税;对所得税不视同销售,不确认收入;对于增值税不视同销售,不计提销项税额。
3.委托加工物资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会计处理时,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题•单选题】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M公司加工应交消费税的B材料一批(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价款0元,支付加工费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 )元。
A.0
B.0
C.0
D.0
【答案】A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在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核算,所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0+0=0(元)。
4.进口应税消费品
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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