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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的中止
初级会计的小伙伴们,今天学习初级会计了吗,每天巩固一个知识点,一天向前迈进一步,我相信未来的你自己,一定会感激现在努力的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中《经济法基础》的诉讼时效的中止相关知识点,赶快学起来吧。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具体情形包括: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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