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cpa网课报名

分类:注册会计师培训
发表于:2021-12-24
试听课程
热门课程

cpa网课报名,中华有直播课程也有录播课程,可以去了解。

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4.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因土地的权利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土地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三)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在土地所在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要点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cpa网课报名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上一篇:河南注会培训机构 下一篇:cpa考证班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