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注会课程,跟着名师学习很节约时间。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土地承包经营权
知识点二十六、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因为内容的不同而有不同:耕地的承包期为;草地的承包期为至;林地的承包期为至,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在承包经营期限范围内,承包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如果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4.在承包期内,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在线注会课程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