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cpa网校怎么选

分类:注册会计师培训
发表于:2022-01-02
试听课程
热门课程

cpa网校怎么选,注会的网课培训效果还不错。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四章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

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

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

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

二、不定期租赁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租金的支付期限

对租金的支付期限未确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则:

(1)租赁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2)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四、维修义务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cpa网校怎么选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上一篇:考注册会计师网上什么学校好点 下一篇:注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谁讲的好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