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级经济师(金融经济专业)评审论文要求:
根据新疆专业技术管理平台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经济师(金融经济专业)评审条件(试行)》可知,金融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评审著作论文要求如下:
著作论文
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经济类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独著)3篇以上。
3.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有价值的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或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
4.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