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2年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是什么?
根据<广州2022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通知>可知,广州2022年高级经济师评审学术成果条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0号)执行。
因此,广州2022年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第二十条 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经济著作(主要编著者,下同)1 部,以及在专 业刊物(CN 或 ISSN 刊物,下同)发表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 下同)1 篇以上。
2.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2 篇以上。
3.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1 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 读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 2 篇以上,单篇字数不少于 3000 字,共同作者不超过 3 人(含申报人),其中选为主送论文的需 本人独立撰写;或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1 篇,以及在省级学术会 议宣读并获奖的论文 2 篇以上。
4.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1 篇,以及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 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 研究报告等 2 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