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考试实行四年一个周期的滚动制,合格科目成绩可以保留四年,若考生没有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四门科目,那么考生在第五个考试年度报考时,需要重新考取第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科目和未通过的科目。
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监理考试成绩管理:
考全科:
考试级别为考全科,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考基础科目/增项:
考试级别为免考基础科目或增报专业,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即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