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津市、云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原定于2022年12月24日-25日举行的税务师职业资格延期考试,再次推迟举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关于再次推迟举行部分地区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2〕第30号
鉴于当前疫情发展仍处于较快时期,部分地区暂不具备考试组织实施条件。天津市、云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原定于2022年12月24日-25日举行的税务师职业资格延期考试,再次推迟举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